关于开展“市政工程质量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量:4008


关于开展“市政工程质量奖”评选的通知

合市政协﹝202339  

各会员单位:

遵照《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要求,参评省优须获得市级优质工程。为更好的服务各会员单位,经会长联席会同意,对于会员单位在省内其他县市承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在获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我会将按照市级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组织验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按《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评选办法》(合市政协﹝2023﹞23号)执行(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市政工程质量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2、初审通过后,由协会秘书处通知申报单位报送纸质资料。

三、注意事项

1、非法人单位及非会员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工程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

3、已参加过当地市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不列入评审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18502

联系人:邓丽娟     张光

邮箱:1593717990@qq.com

附件1:《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合市政协﹝2023﹞23号.pdf

附件2:市政工程质量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市政工程质量奖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doc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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