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项目档案“树标杆、创一流”评比活动的通知
合市政会﹝2024﹞09号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档案质量,提高档案意识,树立行业标杆,经协会研究,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档案“树标杆、创一流”评比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注册经营或承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档案服务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其中非建设单位申报须取得建设单位授权。
二、申报项目要求
1.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竣工的建设工程档案(以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2.数量:市市政工程协会会员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单位仅允许申报1个项目参与评比。
3.类型:本次活动接受申报项目类型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三个类型。
4.规模:参评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建设项目,且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类 别 | 建设规模 | 造价规模 | 备 注 |
建筑工程 | 面积>10000㎡ | 3000万元 | 满足之一 |
市政工程 | 道路长度>1000m 桥梁长度>50m | 5000万元 | 满足之一 |
三、评分标准
参评项目将从档案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等方面综合评比打分,具体评分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
四、评比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项目名单于2024年4月15日前交我协会城建档案专委会,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避免搬运档案造成损失,本次纸质档案的评审工作亦采用加工后的电子档案参与评比,纸质档案备查。评审时间为5月上旬,评审结果于5月底公布。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声像档案奖和优秀电子档案奖若干名,项目申报单位与建设单位为共同获奖人。协会将及时总结各获奖项目典型做法与经验,应用于下阶段推广,以发挥树标杆、创一流的作用。
联系人:章曹望
电话:62615152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项目内容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
一、项目档案完整性 | |||||
1.1 | 建筑工程 |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所附的建筑(市政)工程文件归档范围的内容进行检查,应当存在的而未归档的,所缺项不得分;各项内存在不完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2-0.5分 | 15 | |
1.2 | 监理文件 | 10 | |||
1.3 | 施工文件 | 10 | |||
1.4 | 竣工图 | 10 | |||
1.5 |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15 | |||
1.1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 15 | ||
1.2 | 监理文件 | 10 | |||
1.3 | 施工文件 | 10 | |||
1.4 | 竣工图 | 10 | |||
1.5 |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 15 | |||
二、项目档案准确性 | |||||
2.1 | 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 归档文件应为原件,文件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真实一致,无涂改现象,签章手续完备 | 归档材料存在字迹不清、破损、污渍,缺少审核签字等不能准确反映其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10 | |
2.2 | 竣工图编制质量 | 竣工图应准确、清楚,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应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得代签 | 竣工图如有模糊不清、不准确(应改未改或改动不完整),未标注变更说明、审核签字手续不全等现象,没发现一出,酌扣0.2-0.4分 | 5 | |
2.3 | 图纸折叠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采取了必要的修复、复制等补救措施 | 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2分 | 5 | ||
2.4 | 声像及电子文件质量 | 声像及电子文件与工程实际相符合,与纸质文件一一对应;文件质量及存储格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的档案扫描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对应或不合规范的,每发现一处,酌扣0.2分 | 5 | |
2.5 | 案卷文件材料 | 案卷牢固、整齐、美观;卷内目录著录清除、准确;页码编写准确、规范 | 卷内目录编制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2-2分 | 5 | |
三、项目档案系统性 | |||||
3.1 | 案卷分类情况 | 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与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的案卷能反映相应的主题 | 无档案分类的,不得分;档案分类存在一定问题的,酌扣0.5-1分 | 5 | |
3.2 | 卷内文件排列情况 | 排列有序,相同内容或关系密切的文件按照一定的逻辑排列在相关案卷中 | 案卷无序排列的,不得分;排列中存在不合规范现象的,酌扣0.2-2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