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量:948


关于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合市政﹝202414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合市政协(2020)29号《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2024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奖的申报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24年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活动由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市政管养专业委员会承办,按照《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评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及原则进行申报,确保申报工程项目是优中选精,符合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奖申报条件。

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工程质量在我市应处于领先水平,并符合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的要求,从申报源头上确保“扁鹊杯”工程项目的品质。

申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未发生因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质量投诉。

已被评为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的市政设施项目,3年内不再申报;获得全国“城镇市政养护示范设施”的市政设施项目,6年内不再申报。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

资料初审           2024年6月上旬

资料和现场复查     2024年6月中下旬

评委会评审及公示    2024年7月

三、注意事项

合市政协(2020)29号《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是:评定依据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排水设施可作为单独项目进行申报;各单位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反映近期设施全貌及养护工作质量的PPT演示文件(时间约5分钟)。

凡申报参评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项目必须符合《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第四章申报条件要求。新建市政设施正式交付使用满4年及其以上;大修、改建、扩建市政设施正式交付使用满2年及其以上。   

申报单位申报的道路、桥梁及排水项目总数不得超过4个;申报的同一项目类型(道路、桥梁或排水)均不得超过3个;申报单位的同一养护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申报表封面要有申报单位及养护企业盖章。养护资料中要体现养护企业一个养护周期(一年)的日常养护情况,原则上一个项目申报一家养护企业;如申报项目在养护周期(一年)内确实由两家企业先后养护并共同申报的,要求每家养护企业的养护时间均不少于一个养护周期(一年)的三分之一即4个月,如果不满4个月不得作为共同养护企业申报。

相关市、区(县)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单位须提供申报项目的养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设施管养移交协议,如无移交协议需提供申报单位盖章的相关说明。

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申报表应按《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奖申报表》(附件)的表样打印填写,不应随意增减内容,要求内容齐全、公章清晰,申报表中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准确无误,便于联系。

2.申报整理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

(1)申报材料封皮(软封面)

(2)目录(申报材料中的页码应与目录相对应)

(3)其它须说明材料。

申报材料中不得夹杂与申报无关的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各种复印件应注意做到幅面整齐、文字和公章清晰。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亦可采用扫描件。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符合以下要求:A4纸规格,装、胶订。

3.申报资料经各有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5

31日前报送(请报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档通过U盘报送,具体报送地址另行通知)。

联系人: 王工  QQ632061114;电话:0551-64687507

 

附:1.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doc

 2.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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