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项目档案“树标杆、创一流”评比活动的通知
合市政协(2021)41号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档案质量,树立行业标杆,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档案评比活动,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注册经营或在我市承揽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档案服务机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均可申报(非建设单位申报须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
二、申报项目要求
1.时间: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竣工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工程项目;
2.数量:协会会员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单位仅允许申报1个项目参与评比;
3.类型:本次活动接受申报项目类型有: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三个类型。
4.规模:参评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施工的项目,且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类 别 | 建设规模 | 造价规模 | 备 注 |
建筑工程 | 面积>10000㎡ | 2000万元 | |
市政工程 | 道路长度>1000m | 5000万元 | |
桥梁长度>50m |
三、评分标准
参评项目将从档案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等方面综合评比打分,具体评分项目内容及评分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与评审时间
各单位将《建设工程档案评比申报表》(附件1)于12月1日前送交我协会城建档案工作部,协会将组织档案类、建设类专家进行评审。为避免搬运档案造成损失,本次纸质档案的评审工作亦采用加工后的电子档案参与评比,纸质档案备查。请申报单位将电子档案通过U盘拷贝至工作部,评比时间为12月21日—27日,评比结果于12月31日前公布。
五、奖项设置
纸质档案按照评比结果分数取前六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另设立优秀声像档案奖和优秀电子档案奖各一名。所有奖项申报单位与建设单位为共同获奖人,对于获奖单位给予证书及相应的物质奖励。我会城建档案工作部将总结各项目中优秀做法与经验,应用于下阶段的推广,以发挥树标杆、创一流的作用。
六、联系方式
地址:庐阳区阜阳路105号合肥市建设信息中心106室
联系人:张思远 62615152 17333070711
附件1:建设工程档案评比申报表
附件2:评分细则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