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量:3750

关于重申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制度的通知

 合市政协﹝202240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制度的管理,提高协会工作效率,特重申以下工程申报制度

“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依据《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试行)》(合市政协〔202210号)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表》至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进行申报。在项目完成40%时须及时提交《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至协会申报现场勘验,监理单位同时提交《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表》,施工进度超过70%的项目不再勘验。逾期申报或申报进度过迟,协会不再受理。

以上申报制度请各会员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1:《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试行)》合市政协(2022)10号.doc

附2: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评选工作流程.doc

附3: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表.doc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