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合市政协(2021)3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合市政协(2020)29号《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2021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奖的申报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2021年度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活动由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市政管养工作部承办,按照《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评审。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及原则进行申报,确保申报工程项目是优中选精,符合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奖申报条件。
3、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工程质量在我市应处于领先水平,并符合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的要求,从申报源头上确保“扁鹊杯”工程项目的品质。
4、申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未发生因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质量投诉。
5、已被评为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的市政设施项目,3年内不再申报;获得全国“城镇市政养护示范设施”的市政设施项目,6年内不再申报。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0日前
2、资料初审 2021年9月
3、资料和现场复查 2021年10月
4、评委会评审及公示 2021年11月
三、注意事项
1、《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是:评定依据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排水设施可作为单独项目进行申报;各单位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反映近期设施全貌及养护工作质量的PPT演示文件(时间约5分钟)。
2、凡申报参评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项目必须符合《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第四章申报条件要求。特别强调,新建市政设施正式交付使用满4年及其以上;大修、改建、扩建市政设施正式交付使用满2年及其以上。
3、申报表封面要有申报单位及养护企业盖章,养护资料中要体现养护企业的日常养护情况,原则上一个项目申报一家养护企业,如一个项目确由两家企业共同养护的,须事先与管养工作部秘书处书面说明情况,待批准后方可申报。
4、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
①申报表和申报资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申报表应按《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奖申报表》(附件)的表样打印填写,不应随意增减内容,要求内容齐全、公章清晰,申报表中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应准确无误,便于联系。
②申报整理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
A、申报材料封皮(软封面)
B、目录(申报材料中的页码应与目录相对应)
C、其它须说明材料。
申报材料中不得夹杂与申报无关的材料。申报材料中的各种复印件应注意做到幅面整齐、文字和公章清晰。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亦可采用扫描件。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符合以下要求:A4纸规格,装、胶订。申报材料应注意内在质量,不提倡豪华装帧。
③申报资料经各有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
9月10日前报送市政管养工作部(请报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需加盖公章,电子档通过U盘或市政管养工作部QQ群156565283发送)。
市政管养工作部地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政策法规科(铜陵路3号)
联系电话:0551-64687507;13866130791
联系人:王芳
特此通知。
附:《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办法》
26e104c45bde0905e85c18b71036c175.doc
《合肥市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评选实施细则》
638d46fec03adb4f7604439fbd17b527.doc
2021年8月16日